曾有幾年的時間﹐我的頭髮留的很長﹐幾乎到腰部。那麼長的時候﹐我很希望能像別人一樣弄出各式各樣的形狀和辮子﹐可是手拙﹐每試每敗﹐所以常常都是隨便綁個低馬尾就算了﹐夏天時就把馬尾捲一捲弄成個包包。

這是最長的時候﹐攝於2006年的夏天﹕



後來就一直保持短髮﹐因為在剪短消薄後的感覺我太喜歡了。我天生頭髮多﹐每跟頭髮又都是粗的﹐照我二姊小時候幫我洗頭後的說法﹕好像在洗鋼刷。哈哈﹐當然沒那麼硬啦~~~

昨天又去剪﹐因為我頭髮留的快﹐過一陣不剪和消薄的話就會越來越“蓬”~~
這是剪頭髮前﹕



(笑的好假)

這是剪髮後(今天照的﹐睡眠有點不足)


可以看的出來薄了很多吧﹖

不是我不繼續寫泰瑞莎﹐是因為我這幾天比較忙﹐英文稿其實有﹐可是還沒時間翻譯。啊剛好昨天去弄頭髮就乾脆寫頭髮﹐放些照片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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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earl72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