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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小到大﹐沒進過警察局過~一直到五年前。
2001年12月26日﹐聖誕節剛過﹐家家戶戶的裝飾燈都還在閃阿閃的﹐我那很苛的老闆就不讓人放假了﹐要大家都去上班。馬的~~
那時我還住在費城東北市區﹐叫Olney那一帶。雖說現在那裡算是幫派地區﹐我住的那兩年﹐幫派還沒有那麼多。26日那天﹐下班後我就趕著回家﹐只想趕快回家休息。從Drexel University坐了兩路地鐵﹐再換公車﹐回到Olney時﹐天已經暗了。我一直到快下公車時才發現....鑰匙忘在公司了!!!
怎麼辦呢﹖我一邊往公寓的方向走﹐一邊叫自己冷靜下來想辦法。想了想~有了! 我的多年好友Daryll那裡有備用鑰匙。放在他那兒久了﹐差點忘記。當初會放一副在他那﹐就是因為怕會有這種事情發生。我快步走到附近的Burger King裡打手機給他﹐確是語音信箱接的。留完話﹐我把手機放回皮包後﹐想說乾脆到公寓外面等好了﹐就推門離開了Burger king。
我那時背的皮包﹐是個背了一年多的DKNY。我一向都是斜背﹐因為在雜誌上看過說搶匪看到斜背的就不會搶。沒想到說﹐我的外套是黑色的﹐皮包也是黑色的。那麼暗的天﹐誰看的出來是不是斜背﹖
我一邊走一邊想﹐該不該回市區去拿鑰匙﹖Daryll不知何時才會開手機﹐萬一他整晚沒開機﹐那我怎麼回家啊﹖才想到此﹐忽然有人從我後面竄出來﹐用力拉我的皮包。他完全沒想到說沒有一拉就成功﹐還差點摔跤。奇怪的是﹐他也不跑﹐乾脆跟我拉扯起來。我只想著﹐不能被他搶走﹐我的手機在裡面﹐萬一Daryll回我電話找不到人怎麼辦﹖結果﹐老舊的皮包經不起拉扯﹐帶子就啪一聲的斷了。帶子一斷﹐他拿了皮包就跑。我就開始追。一邊追還一邊吼"喂~~你要錢可以﹐裡面我欠牙醫的60元都給你﹐你皮包還我啊~我需要我的手機我的證件呀~"
馬路上有車開過﹐竟然沒人幫忙! 好家在﹐他遇到一台警車。跑沒多久﹐就被抓到了。
那晚﹐我第一次(也希望是最後一次)坐警車﹐進警察局(做筆錄啦~)。結果還被比較老的警察貝貝罵的臭頭﹐說我以後不可以追搶匪﹐萬一人家有武器那我反而更危險。他說的也對啦﹐可是人家需要手機嘛﹐不然我去那裡睡﹖費城的冬天粉冷的耶﹐他又不是不知道!而且﹐我就是因為看他手無寸鐵﹐才敢追的嗎!
而年輕的警察﹐反而問我要不要考警察學校。他說他們需要亞裔警察﹐啊我有蠻勇敢的。我拒絕了﹐因為我怕槍。
後來打電話給Daryll時﹐電話通了。也還好有他這個老友。他一聽到我在警察局﹐不到十分鐘就趕到。當然﹐我又被訓了一頓。
好啦﹐人家以後不會追搶匪了啦!

後來﹐搶我的小男生(才18歲)因為是再犯﹐而且有violate probation﹐又是當場被抓﹐我只需出庭一次﹐他就被判有罪﹐關多久我就不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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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earl72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