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我在大學時開始打工賺錢﹐就乖乖的報稅﹐因為這是一個身為納稅人該有的責任。當然我不一定同意政府用我們的稅款做的事﹐可是如果人民不納稅﹐政府要如何做事﹖<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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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會計公司作了秘書一年半多了﹐聽看了不少顧客的事。國稅局會隨意抽調人民的稅﹐我們有個客人去年六月多收到通知後馬上告知我們﹐並找出那一年所有的資料﹐有什麼就趕緊送過來﹐不論是用傳真﹐用寄的﹐甚至在比較緊急時開車送過來。他的態度是“反正我正規正矩﹐資料都在此﹐他們要查就查吧!”的﹐非常阿沙立﹐而且每次和他談話﹐他都是很客氣的﹐讓我不自覺的會比較幫忙他。他這個 case 到現在還未完﹐因為我們不滿意國稅局的判決﹐申請了上訴﹐所以明天會有 agent 來。今天我就忙著把所有老闆明天或許會需要的文件列印及裝訂﹐因為是這個客人的﹐我用的很開心。<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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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反的﹐我們另一個客人是腦部醫生﹐每年進賬很多錢的。很多年都沒有付 payroll 的稅﹐不止國稅局﹐連州稅局也找上他﹐他一共欠了好幾百萬的稅。我老闆已經幫他跟兩個稅局申請了 "Offer in Compromise" 好幾次﹐都因為他沒有繼續付 payroll 稅而被退件。(*註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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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開始在這裡上班時他就已經被退件一次了﹐後來又幫他申請了兩次﹐都在程序中途被退件﹐一下是他“忘了”付 payroll 稅﹐一下是他付了﹐可是支票跳票。他以為我們喜歡處理他的案子喔﹖我老闆快煩死了﹐每次一聽到他的名字就皺眉﹐而我是一聽到他的聲音就想假裝電話壞掉﹐因為腦子裡已經自動把他的名字 =  trouble。<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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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寫到他﹐他就打電話來﹐厚﹐我差點跳起來!)<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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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醫生只是一個例子﹐像他一樣不愛付稅的人多的很﹐我實在不懂的他們在想什麼。平平都是納稅人﹐這種人以為自己有多特別可以不付稅﹖這都是責任啊!<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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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Offer in Compromise 這種東西是給欠很多稅可是付不出來的人申請的。如果申請的程序很順﹐有些人原本欠幾百萬的稅可以用幾十萬來抵消﹐可是這是有條件的。申請的程序不短﹐paperwork 一大堆﹐還要經過好幾關﹐而在這當中申請者還是得繼續付任何該付的稅﹐譬如說你如果正在申請 2000 - 2006 的 Offer in Compromise﹐4/15/08 (報 2007 稅的截止日)到了﹐你不能因為正在申請 Offer in Compromise 就不付或不報2007 的稅﹐因為不報的話﹐稅局會退還你的 case﹐然後就得整個重新申請﹐很麻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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