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今早大睡特睡時﹐作了個很interesting 的夢。

夢裡﹐我還在費城﹐還沒離開他﹐可是這次不是惡夢﹐也完全沒有恐懼感。那天是星期天﹐我該在教會的﹐可是我和公司的上司 Marianne 和其他人在餐廳聚餐。在吃點心時﹐我對Marianne 提出想要離開他的決心。

“我不能再如此生活下去了﹐我一定要離開他。”我很堅持的。

“我同意﹐妳是該離開他。”她回答。

“妳能幫忙我嗎﹖”我問道。

Marianne 點點頭﹐答應載我回公寓收拾東西。

接下來﹐我已經在公寓的房間裡﹐衣櫃抽屜開著﹐我在找什麼﹖所有在費城買的衣服我都不要了﹐可是我一定要帶走媽媽和阿嬤勾給我的圍巾和帽子。我手裡抱了些衣物﹐而外面天色已經暗了下來。公寓門是開著的﹐所以有人走進來時﹐我很容易的一探頭就看見進來的人。鬆了口氣﹐不是他。

愛菲亞走進客廳。一開始她並沒看到我﹐一手拿著手機﹐她對手機另一方的人說“她沒回來呀﹐可是門是敞開的。”

她開始往外走﹐但是忽然回了頭﹐看到我。一看到我﹐她快步的走近﹐問我怎麼沒去教會。

“因為我要永遠的離開了。”我回答。

她看著我﹐伸出手﹐把手機遞過來。“那妳自己跟他媽媽說。”

我接過手機﹐說“我不能再跟他在一起了﹐我必須離開。”

對方大吼“妳就如此走了﹖妳應該留下來做個好榜樣”

“我若死了﹐我就什麼榜樣都作不成了吧!”我大聲的講回去﹐又馬上道歉。“對不起﹐我不該大聲﹐”我說道﹐“但我一定要離開。”

抱著找到的圍巾和幾件衣服﹐我下了樓﹐但是也清楚的聽到她在電話上叫愛菲亞馬上打電話報警﹐就說有搶案發生了。

我跳上Marianne 沒熄火的車﹐一起離開了現場。但是因為聽到她們要報警﹐我知道去機場會是個不聰明的決定﹐因為我很有可能會被禁止離開﹐甚至被抓起來。我告訴Marianne 這個想法﹐她說好﹐那我們就開車回加州吧﹐“road trip!”她說。

後來我就醒了。馬上打開 laptop 把還記得的夢境打出來 email 給自己。這是我寫日記的一個方法。記錄我的夢﹐可以大概知道我恢復的 progress。現在翻譯出來放上來分享一下。

告訴二姊這個夢﹐她說這樣很好﹐夢中沒有恐懼感是一個很大的進步﹐我也同意﹐為自己心理的進步開心。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pearl72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