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17

貴婦奈奈寫到吵架的話題,正好今晚發生了其實可以吵架但是沒必要所以就沒有吵架的事情。

下午阿明和我說好晚上要出去買家用品之後就去看剛上檔的蜘蛛人電影。我們還趕快上網選位置買了票。家用品買好後我們就去了一家速食的drive thru,因為他想吃漢堡。在等待食物時,他忽然有點驚慌的說,他媽媽昨天拿給他,要他幫忙拿去銀行存的錢不見了。

他不確定他是放到褲子口袋還是上衣口袋,但是很確定目前不在褲子口袋裡。因為不是小數目,他開始對自己生氣,覺得自己一定是弄丟了。我看他這樣,知道就算去了電影院,他會一直想著這件事,所以我說不然我們回家找找吧,搞不好在你昨天穿的上衣口袋裡。

可是電影再二十分鐘就要開始了。

我說沒關係啊,只要還沒開始都可以退票,接著就拿出手機把票退掉了。

回家後他果真在另外一件上衣的口袋找到。整個情緒變好後,還跟我道歉說沒看到電影。我把我的看法告訴他,他說我太了解他了。

後來我在想,如果是我二十幾歲任性時,可能會堅持先去看電影,因為我很相信回家後就會找到錢。但是現在我三十多歲,再不久就要四十了,多少有學到一點。在堅持自己相信的,還是要讓他有peace of mind,我選了後者。因為我如果堅持要去的話,我知道我們一定會吵架的,而這種事情真的不值得吵。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pearl72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