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十二月底時﹐我在 eBay 上買了幾個 iPhone 的保護外殼﹐兩個硬的﹐一個軟的。軟的那個還付贈保護表面的透明貼紙。兩個硬的殼子是一起買﹐一起付的﹐而軟的不知為何雖然是同個賣主﹐ eBay 不讓我一起付﹐所以只好跟那兩個硬的分開付錢。窩很快的在 PayPal 上付錢了。



不到一個星期﹐兩個硬殼到了﹐我很高興﹐馬上選了其中一個裝起來。

又過了一個星期﹐軟殼還是沒到﹐我開始有點擔心了。因為我在等裡面付贈的透明保護貼。寫了個e-mail 給賣家﹐等了幾天﹐賣家完全無回應。聖誕節接著過年﹐我就先把事情放一邊﹐想說不管怎麼樣﹐eBayPayPal 都有我的付款記錄。

一月了﹐我還是沒收到貨﹐也沒收到賣家的回應。雖然只是個加了運費不到 $11 (美金) 的東西﹐我覺得我一直告訴賣家說我沒收到﹐他們至少會回應一下吧﹖結果都沒有!  我上網查了他們給我的 tracking number﹐郵局的網站只表示說有收到包裹﹐可是沒有表示何時會送達。我開始不高興了﹐這個賣家有點太過份了吧﹖對我的態度是完全的不理不睬。

我上了 PayPal﹐到他們的 Resolution Center 去上訴﹐filed a dispute。我表示說連續幾次嘗試和賣家聯絡都沒有收到回應﹐也一直沒有收到貨﹐我要他們重寄﹐或退錢。

其實﹐這是很小的數字﹐一兩頓餐就吃掉了﹐可是這跟錢沒有太大的關係﹐卻完全跟原則有關係。我受不了這個賣家做事的態度﹐根本完全沒有個“客戶服務”的精神。

PayPal 從一月到現在﹐review 這個 case 很久﹐我猜他們大概也一直沒有收到那個賣家的回應吧。我則是每次 PayPal e-mail 問我問題﹐我都馬上回答的。所以在三個月之後的今天﹐他們決定退我那 $10.81

雖然拖了蠻久的﹐我還是很高興這個 case 的結果。畢竟這是一個原則問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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