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這個人寫東西的習慣很不好﹐尤其是小故事﹐想到時隨手就寫﹐可是常常寫了第一&第二後就默默無聞﹐乾脆關掉了。不為什麼﹐只是故事不來找我﹐就寫不下去了。


我的腦筋常常在動﹐尤其在塞車時﹐點子多的很﹐譬如說我很想跟大家分享iPhone 的好處﹐昨天的超級碗 (Super Bowl) 比賽心得﹐blah blah blah .... 可是開車時不能做筆記﹐然後開到目的地時﹐有時就直接的忘記原本在想些什麼。

所以趁吃午餐﹐這些點子又跳上來時﹐趕快記錄一下﹐雖然非常脫離我這篇要寫的東西。

其實也不是什麼太營養的東西啦﹐只是生活上小小的記錄罷了﹐跟朋友們分享。

因為想 maximize 我們週末相處的時光﹐我跟 Minh 現在有個“模式”﹐就是他星期五晚上 (其實該說星期六清晨) 下班後會先來載我。通常那時二姊和媽媽都還沒睡﹐而且我都會事先告知﹐所以不算是偷跑。不過他和我都愛說他是來 "kidnap" 我﹐而二姊愛說他是來逮捕我的﹐因為他的工作跟 law enforcement 有關係。(題外話﹕上次他有帶手銬﹐示範如何銬犯人﹐把我兩手銬到後面給媽媽和姊妹們看﹐然後才想起來要去我房間找鑰匙﹐還好有帶﹐不然就要打電話叫他姊姊帶過來了﹐哈哈)

這次二姊剛好煮了超級好吃的鳳犁炒飯﹐讓我裝了一大盒帶去 Minh 家讓我們兩個分享。

星期六本來想去看 Taken 這部電影﹐結果我們兩個都懶懶散散的﹐下午五點多才終於出門買菜﹐而他逛店的功力不是蓋的﹐非常考驗我﹐因為我在買東西這方面喜歡速戰速決。我們去了﹕Hobbytown, Smart & Final, Best Buy, Coffee Beans, & Vons。會跑 Vons 是因為 Smart & Final 賣光了 avacado﹐也沒有我要用的 alfredo sauce。不過等我們跑完這些店﹐已經快要九點﹐飢腸轆轆了﹐而且買了一堆需要冷凍的東西﹐也不能直接去電影院﹐乾脆回家了。

我煮了 Fettucine Alfredo﹐不過是用懶人煮法﹐醬是現成的﹐比較功夫的地方是雞肉的處理。我們買的雞胸肉是未去骨的﹐而且我煮東西時比較龜毛﹐一定要先用鹽把肉上面的肥和那層滑滑的東西洗掉。接著用 adobo 腌了一下就下鍋煎了。成品還很另人滿意﹐不過完全忘了照相﹐因為很餓很累了。

吃 這麼重的事物的下場﹐是我大概在午夜時就撐不住﹐躺在沙發上豆孤起來了。Minh 問我幾次要不要回房間睡﹐我都叫他繼續看電視不要管我﹐因為真的不想動啊﹐一直到凌晨五點才跟他回房間睡。十點多起來想去廚房洗碗時﹐發現他原來趁我癱在 沙發上時﹐把所有的碗和鍋子都洗起來了﹐也把剩下來的 fettucini alfredo 都收到冰箱了﹐真夠貼心的。(這其實是這篇的重點)

Minh 的小動作真的很讓人甘心。我煮飯時﹐他不會閒著等吃飯﹐如果手邊沒有在忙﹐一定會幫忙我切菜﹐然後之後不會讓我洗碗﹐不是他弟洗 (Tuan 也很自動)﹐就是他自己洗。我們一起出去買東西﹐他不會讓我提重的東西﹐雖然我力氣也很大。口渴了﹐不會只顧著自己要的飲料﹐一定會確定我也有。天氣冷了 我又忘了帶外套﹖他一定把自己的外套脫下來讓我穿。他不會搞混我四個姊妹的名字﹐我偶爾提起哪個姊妹怎麼樣﹐他都記得﹐之後還會問我 follow up questions。  說真的﹐這些都是小事情﹐可是很對我的味﹐因為很明顯的表示 he really cares!

這是在交往三個月來的感想。

喔對﹐不是他提醒的話﹐我根本不會記得今天 (2/2) 我們交往正式滿三個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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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earl72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