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恩從他的辦公室走出來時﹐我正坐在地上﹐電腦主機整個打開在我面前。

“妳在幹嘛﹖”他問。

“我在用比爾給我的project 呀﹐我先把裡面本來的第二硬碟拿出來﹐把他從客人那裡拿來的放進去﹐然後把上面的全部檔案要拷一份到 USB 硬碟。”

“他跟我說妳妹會處理換硬蝶﹐只有要妳負責拷貝檔案呢。” 他一臉奇怪的樣子。

“喔﹐有嗎﹖可是他是直接把硬蝶交給我耶﹐”我回答。

我也搞不懂﹐他明明是把這個整件事交給我負責的呀﹐妹妹都忙到不可開交了。


老實說﹐我喜歡做這種要動手的事﹐可是要在我有那個精神時。尚恩的眼鏡壞了﹐我修。他和比爾的laptop 的鍵盤都被小孩子弄掉幾個按鍵﹐我也修。其實那個很容易﹐只要零件有保留住 (一個小小的spring﹐一個 rubber 的東西) 就一下能修好。零件跳太遠不見﹖沒關係﹐我去外面用小錢買回一個電腦商不要的laptop 鍵盤﹐從上面就能摘下我要的零件呢! 雖然都是小東西﹐可是做完的滿足感很高!

其實我從年輕時就愛這樣。曾經有個上發條的鬧鐘不動了﹐被我整個拆開﹐哈哈﹐結果裝不回去﹐全部放到空的餅乾盒帶到學校拜託亞瑟幫忙﹐也真的被他修好裝回去。

我以前自己住時﹐搬了幾次﹐每次都得把床架整個拆開﹐搬到新家時再裝好。第一次裝時﹐花了六個小時﹔到第三次時﹐我只花了一小時不到﹐呵呵。還有在費城時﹐去 Ikea 買的衣櫃﹐床架﹐entertainment center (娛樂系統﹖)﹐都是我裝的﹐因為有人想幫忙時反而弄錯﹐被我趕到一旁納涼去。每次做完這種事﹐我就很開心﹐可是叫我每天做也不大可能啦﹐哈哈~~

我以前自己住的時候用的床架是這種的﹕




題外話﹕
當初買時﹐是去費城的南街那裡的一家店。人家要價四百多吧﹐我說“我手上有三百現金﹐我要這張床﹐frame, canopy, mattress, and box spring 通通要﹐你要賣給我﹐這三百現金給你賺。”那個老闆也很阿沙力﹐當場成交! 這床 (圖是別的地方找來的﹐跟我那個一模一樣) 陪了我四年﹐2003 年要搬回加州時送給一個很可愛的大學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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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earl72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