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都覺得時間過得比前一年還要快。轉眼間我就33歲了!

今年的生日和去年一樣低調的過﹐沒有辦 party。Minh 問了好幾個星期﹐不知道該送我什麼﹐我本來也不知道﹐想了好久才想到說我眼鏡蠻舊了﹐從 2007 年戴到現在﹐實在該換了。他聽到我說“眼鏡”時﹐下巴都要掉下來了。他說眼鏡是必須品﹐不能算是禮物啊!  不過對我來說﹐送我的﹐就是禮物﹐所以很堅持只要眼鏡就好了。


事實是﹐眼鏡還蠻貴的﹐因為我近視 & 閃光都蠻重﹐然後也配了太陽眼鏡﹐所以 Minh 還是花了 $300 大洋。這個其實算不錯了﹐因為是在 Costco 配的。

然後大姊因為前陣子看到我在噗浪上討論化妝品﹐送了我這個﹕

naked pallette from vera.jpg   

naked pallete inside.jpg  

(很 popular 的一個 palette﹐顏色很好配﹐而且不管喜歡不喜歡亮片都可以用。)


好友 Fei 送給我她的最愛 Hello Kitty﹐我在認識她之前就喜歡 Hello Kitty﹐然後在她的潛移默化下﹐更喜歡了。這個包包超可愛的啦!
hello kitty bag from fei.jpg  



好友 Ting 也送了好可愛的鞋子。這個夏天我正好缺一雙這樣的 casual shoes﹐拿到當晚就穿著在家裡走來走去﹐到睡覺時間才捨得脫掉呢!
shoes from ting.jpg  

 

生日當天也收到很多簡訊 & FB 訊息來祝福我生日快樂。二姊更是傳來我非常點頭同意的一段話﹕"I like our age, we are not as clueless as we were in our 20's but not yet slowing down as we would in our 40's."

有噗友發現我名字旁邊的小蛋糕﹐因為時差關係在 28 日就出現了﹐馬上傳私噗來祝福﹐然後一堆噗友﹐甚至平時很少噗的噗友都跳出來祝我生日快樂﹐真謝謝大家!

老闆也准了我生日當天請假﹐先去配眼鏡﹐然後陪 Minh 去看醫生 (沒事沒事﹐普通檢查)﹐然後跑去 Yogurtland 逍遙一下﹐接著就回家休息一點。晚上他帶我去
Santa Monica 海邊的 The Lobster 吃大餐。我多年前給老闆請過後就念念不忘﹐所以他問我想去哪裡吃飯時﹐我馬上就想到這家餐廳。他們的食物還是一樣非常好
吃﹐唯一的敗筆就是放了太多桌子﹐走道很狹窄 (明明是因為自己太胖)。

不多廢話﹐來看照片吧!

dinner at the lobster.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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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earl72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