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看了這篇文章﹐讓我想起了不愉快的往事。

當然﹐
跟那個爛人有關。



那是我離開的半年前的某個週末﹐他趕我出去買菜﹐買好菜回去﹐他出來把東西搬出車子﹐也不讓我進去公寓一下﹐叫我直接去教會﹐說他媽媽在等我了。我去了教會﹐問他媽媽說有什麼事請那麼急的找我呢﹖(而且我有帶手機﹐她沒打電話給我) 她說沒有在找我。不過當天晚上教會照例是聚餐的﹐聚餐完還要清理﹐洗碗等等﹐所以我回去公寓時已經十一點了。

他當時已經在床上打呼睡熟了。我洗過澡後﹐在床的另一頭躺了下來﹐卻馬上坐了起來。

枕頭上有香水味道和煙味。

當時我也有用香水﹐可是味道是非常不同的。我的鼻子再怎麼不靈敏也聞的出來那不是我的味道。很晚了﹐我也怕吵醒他﹐所以當時的解決方法就是拿了條大毛巾把枕頭蓋住﹐躺下來。然後﹐我聞到棉被上不屬於我的或他的體味。

傷心嗎﹖

我想是的﹐雖然當時我已經不愛他了﹐只是不確定要如何離開他。我很累卻睡不著﹐躺著安靜的流淚﹐覺得我的自尊整個被踩在他腳底﹐卻不知道我到底該怎麼辦。當時已經被他打過幾次﹐逃過幾次﹐我覺得再跑也沒用﹐以為我的一生就要如此的過下去了。

看到關魚在這篇文章最後寫的﹐忍不住叫好。她寫﹕

“自由呼吸是所有生命的基本權利。

如果有人箝制了你的呼吸權,最好的辦法就是離開他。

如果現實狀態無法讓你立刻脫離,那就一定要反擊他。”

So true, so true.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pearl72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