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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五下班後﹐ 我有如得了失心瘋一樣的開了 27 哩的路﹐ 而且完全沒上高速公路 (在那個時間根本不高速就是了)﹐ 去我很不愛去的華人區吃晚餐。(不喜歡去是因為那裡有很多仗著自己有錢開好車就亂開車把路當作賽車場橫衝直撞)


上孤狗去換算後﹐ 發現 27 哩 = 將近 50 公里。

再查了一下地圖﹐ 以台灣為標準的話﹐ 可以說是台北市到桃園縣的距離了!  (怎麼這樣寫起來就覺得好遠﹖)

而且又不是在回家的路上。 從公司回家要往南邊走﹐ 可是我那晚是往東邊走的。

不過我廢話還真的很多。 其實是因為早些回到家後就一直處於半昏迷狀態﹐ 因為昨晚玩  Wii Fit 到太晚﹐ 然後半夜又因為狗狗 Nino 忽然生病而心焦睡不好 (Thuy 把牠帶去緊急獸醫院了)。我到五分鐘前才因為聽到 Nino 沒事的消息而恢復了一些精神。結果原來是因為牠吃了獸醫開的新藥﹐ 身體不喜歡產生排斥狀況讓牠吐。 害我們以為他是否吞了小球玩具還是說在我們沒注意時咬破了哪個填充玩具吃下了填充物卡在肚子裡。 照了 X 光還好沒事。

離題離題了。 我明明說這篇是要寫遊記的。

所以說星期五晚上到了華人區的知名餐廳“鼎泰豐”。二姊會約在那裡是因為 #1 有小籠包﹐ #2 她有朋自遠方而來訪﹐很久沒吃台灣菜﹐ 當然要好好招待﹐ 還有 #3 辛八樂就在同個廣場裡﹐ 吃完小籠包就可以走路去吃銼冰。而我從原本的猶豫不決﹐到決定要跋涉過去的原因﹐ 是因為二姊說她請客。 有人請哪有不去的道理﹖  (所以我瘦不下來有原因)

大吃大喝兩攤後﹐ 我沒有直接回家﹐ 因為大姊的電腦 (剛剛打這邊忽然不小心“豆孤”了不確定多久﹐ 不過醒來時螢幕上多了很多奇怪的字眼) 出了問題﹐ 我過去幫忙修﹐ 終於要回家時已經半夜了。 更誇張的是我一上高速公路﹐ 開了沒多久﹐ 高速公路就因為修路而給我關起來很長一段﹐ 我只好走小路。 回家後﹐ 隨手拿了幾件衣服﹐ 筆電收到袋子裡﹐ 就大包小包的離家出走 去 Minh 那邊了。


之前他提到說 Se 提議大家一起去加州附近的小島 Catalina Island﹐最後決定是四個人﹕Se, Kevin, Minh﹐ 還有我。 到了 Minh 那邊時已經快要凌晨三點了﹐ 他已經睡過四個小時﹐ 起來在打電動了﹐ 因為他去上班時忽然出現嚴重感冒的症狀﹐ 就被上司和同事們踢回家休息了。 我才放下手上的大包小包﹐ 他就叫我趕快睡覺去﹐ 因為我們五點就要起來準備出門。

五點﹖ 幹嘛那麼早﹖  他也不知道﹐ 說是 Se 決定的。 很好﹐ 代表我再怎麼睡也只剩下兩個小時多一點。 趕快跳上床關燈睡覺﹐ 在五點半時就被叫起來了。 我還覺得怎麼才睡著就被叫起來了。 沒想到更勁爆的是 Se & Kevin﹐ 他們到達 Minh 家來集合時﹐ 說他們打電動打到忘記時間﹐ 所以只睡了45分鐘。 所以我們四個人拖著疲憊的身體﹐ 上路了!  

基本上的行程是﹕Minh 家 --> San Pedro 船港 --> 搭早上第一班船 (7:15AM) 到 Catalina --> 玩一整天 --> 搭晚上最後一班船 (9:15PM) 回 San Pedro --> 晚
餐--> 看電影。  聽起來是很滿的一天﹐ 是吧﹖

我們到的時候﹐ 天還是有些暗﹐ 因為雲層還蠻厚的。 看下面的照片﹐ 就是剛到時照的。 我還硬撐著﹐ 還沒喝咖啡咧。男生先去買了 submarine 的票﹐ 然後我們拖著腳步去買咖啡。 我喝了好大一杯的 Island Joy﹐ 之後就比較有精神了。 可惜的是﹐我因為全程睡覺﹐ 錯過了海豚。 Minh 有錄影下來﹐ 我拿到檔案時會放上來。 海豚喜歡跟著船在海面跳啊跳的。


另外一張﹐ 是太陽大的時候照的﹐ 海好藍﹐ 天空也好藍﹐ 看了真的很舒服。 我們呼吸到很多新鮮空氣﹐ 走了很多路﹐ 累嗎﹖ 累斃了﹐ 可是很值得。 島上很多辣妹﹐穿著 bikini 四處活動﹐ 走來走去看人/被人看﹐ 騎腳踏車﹐ 開高爾夫車來來去去。 島上有人造海灘﹐ 其實不大﹐ 所以擠滿了人。 有父母帶小孩來玩的﹐ 也有不少作日光浴的人﹐ 雖然擠卻很和諧。 在島上每個人都是笑瞇瞇的﹐ 不管是島上的居民還是觀光客﹐ 大家心情都很好。 整個島的風格就是很輕鬆的﹐聽說警察也不多。我想﹐那麼輕鬆的環境下﹐ 會有誰想犯罪也很奇怪吧。不過我們還是很小心的看緊隨身之物就是了。


花了 $80 租高爾夫車﹐把島上可以逛的路線開過一次﹐ 也讓 Se 成功照到他要照的相片不少。 我們有不小心開到住宅區裡面﹐ 還好沒有侵入太多就發現不對﹐ 趕緊回頭找觀光客的路線﹐ 不然會不會被架上船提早離開還不知道呢!

有上 submarine 去看海底生物﹐ 看到很多漂亮的魚﹐ 還有海帶一堆。本來以為我們有到多深的地方﹐ 後來四處逛時﹐ 從山上看下去﹐ 看到黃色的 submarine 根本沒潛多少下去﹐而且路線也不長。 不過還是覺得是跟很值得的經驗。 我的照相機一次只能錄三十秒﹐ 而且光線不是太好。不過還是放幾個個上來﹐有興趣的自己去看吧!

第一片 - 我們沒有在餵食﹐可是還是有魚跟著﹐應該是知道沒多久又會有食物從 submarine 噴出來吧。


第二片 - 還在 submarine 上﹐ 可是從底艙出來了﹐ 正在回去 dock 的途中。 天氣真好!


差不多下午三點多時﹐ 我們又癱在咖啡館喝第二杯。四個人圍著桌子沒說什麼話。 Se 都要睡著了﹐ 可是還是嘴硬。好啦﹐ 反正我是女生﹐ 完全不介意被譏笑為“弱女子”﹐所以我提議說我們去把船票換成五點半的票﹐ 走吧﹖ 他們三個男生你看我﹐ 我看你之後﹐ 都說好。 我心中偷笑﹐ 因為其實大家都想先走﹐ 可是大概是為了男人的尊嚴才不肯提出。

我們換好票 (一人要付 $5 手續費)﹐因為還早﹐很幸運的排到最前面。 所以上船時就坐到外艙的位置﹐ 吹著徐徐涼風 (有穿外套)﹐ 曬著太陽﹐ 船上上下下的動﹐ 一下子就把我們都催眠了。 我睡得很沉﹐ 一直到 Minh 用力拉我起來。“看﹐ 有鯨魚!”我本來還自動把鯨魚想成海豚﹐ 想說反正 Minh 有錄影﹐所以不肯清醒。他又拉我“快呀﹐要噴水了!”  我才比較清醒過來﹐站到椅子上﹐因為我前面都是人頭﹐ 我什麼都看不到啊!  (我後面沒人)  我才站到椅子上﹐就剛好看到鯨魚噴水﹐ 然後拱背一下﹐ 回到海下了。不知道 Se 有沒有照到﹐ 有的話我也會再放上來。

喔對﹐ 這是我們回程的船﹐ 還有我們租的高爾夫車 (Minh 要我一定要照)




回到 Minh 家﹐ 大家都垮了。Se 躺到沙發上﹐ 馬上就打呼起來。我跑到房間裡睡了一會﹐天黑後才起來。 後來我們在沙發上半清醒的看了幾集的 Law & Order - SVU 到很晚才散會。

拉麵晚餐﹖當然沒去吃!  誰還有力氣﹖  所以電影也沒去看啦﹐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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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earl72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