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踏入這段感情之前﹐我做了不少的心理準備﹐因為我覺得和一個男人開始談感情﹐有關係後﹐生活就會很不一樣了。


結果我發現﹐其實還好﹐我現在的生活跟以前沒差太多﹐還是一樣的宅。

單身時﹐星期六隨便睡﹐有時候賴在床上一整天﹐上上網﹐看看書﹐然後小睡一下後再重複上網﹐看書。偶爾爬起來用洗手間﹐或去廚房覓食。

現在則是星期六照樣隨便睡﹐反正不管我幾點起來﹐我身邊那個都還在睡﹐因為他總是比我晚睡覺。所以我起來後隨便找點東西果腹﹐不是賴在電視機前﹐就是上網﹐再不然就是邊看電視邊上網。然後想躺下來就回床上抓本書來躺著看﹐看到入睡﹐瞇個半鐘頭再起來繼續上網。

有時候兩個人都累了一星期﹐所以就算他起床後﹐我頂多是幫他煮個下午餐﹐然後兩個人或許並肩坐著各自用電腦上網 / 打電動﹐然後偶爾看一下電視在播什麼﹐討論一下。我們都算是比較隨性的個性﹐所以一天可以如此過也無事。他不用聽女友抱怨他玩電動的時間﹐我不用聽男友抱怨我寧願掛噗浪也不理他。我們還是有給對方注意的﹐所以不管在做什麼﹐隔點時間會甜蜜一下。有時候我掛網累了﹐也對電視沒興趣﹐就會縮在他身旁看他打電動。他會一邊打一邊解釋給我聽﹐然後問我要不要試試﹐當然我通常是不試的﹐因為我打電動技術不好﹐又容易太融入而尖叫萬分。為了大家的耳朵著想﹐我還是看看就好。

基本上就是看心情如何。如果我不想出去逛 Target 可是他想﹐他也不會勉強我。衣服換了鑰匙拿了﹐給個 goodbye kiss﹐開心的出門後﹐我繼續做我想做的事。不過通常我想出去時他會陪我﹐因為要比宅﹐我略勝一籌﹐而要比愛逛店家﹐他贏。所以如果我說想去哪裡買東西﹐我們通常是一起出去的。目前好像只有一次我想去超市而他寧可待在家裡﹐因為外面很熱﹐所以我自己去了。開去十五分鐘﹐買東西加付錢也是十五分鐘﹐開回他家時他很驚訝我不到一個小時就回來了。不是我捨不得放他在家﹐是我真的不愛逛。不過他如果想解讀為我想念他﹐也好啦﹐呵呵~~

當然我們偶爾也會出去逛逛﹐買個東西﹐看場電影﹐吃個好料。通常會一起決定要去哪裡﹐然後洗澡換上外出服﹐手牽手一起出去。這種事情當然單身時也會一個人做﹐可是手中牽著心愛的人的手的感覺是不同的。

而這感覺﹐大概就是單身和談戀愛的不同吧。很好﹐我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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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earl72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