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星期三早上﹐只有老闆和我在公司﹐跟他報告了些事情﹐正要走回自己位置時﹐他忽然問我啥時才要拿我的一天假。



huh?”我一頭霧水。

“四月十五日之後的一天休息啊~ 我和妳妹都休了(他們休兩天)﹐妳呢﹖妳也都加班很晚啊。別質疑啦﹐快選一天!”老闆有點不耐煩了。

呵呵﹐不趁機會的是笨蛋!  “好好﹐我休星期五!”我趕緊說。

確定好他星期五沒事﹐我們就講好﹐星期五我休息一天﹐等於我有了個三天的週末﹐耶!

好消息告訴 Minh﹐他也正好需要一天休息﹐所以他也申請了星期五休息。星期四確定他的申請有被准許﹐他下班後就過來我這裡了。不過因為他是清晨才下班﹐所以他還在睡覺時﹐我還出去辦了點事情才回家叫醒他。磨磨蹭蹭到下午四點我們才出門去。原因﹕他需要新衣服。說真的﹐他的衣服都舊了﹐這次要不是因為這個週末需要穿好看一點﹐他可以繼續穿舊衣服。

我們去 Kohl's。這是我第一次踏入 Kohl's 這家店﹐所以什麼都很新鮮。價錢還蠻平民﹐很多 t-shirts 都很好玩﹐我忍不住幫他選了五件後﹐我們才去找真的需要的衣服。他本來只想買件黑襯衫和褲子和牛仔褲﹐結果被我說服﹐多買了件有條紋的襯衫。

之前他說我們去逛時﹐他想也買衣服給我﹐我本來一直覺得這樣不好﹐跟他說不用。他平時很讓我的﹐這次卻很堅持﹐說他想買。我跟他說我不想變成會伸手跟男友要東西的女人﹐他回我一句“妳沒有跟我要東西啊﹐是我想送漂亮衣服給妳﹐這兩者是不同的!”

這兩件就是他這次買給我的﹕
 

洋裝是我看到﹐和另外兩件拿去試穿後﹐我們倆都最滿意的一件﹔上衣是他選的﹐我也很喜歡。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pearl72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