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想起來﹐我“正式”交往過的男友﹐不算太多﹐從高三開始到現在﹐我真的有認真看待的﹐只有四個﹐除了 Daryll 和我是為了我們的友情而協議分手﹐其他三個都是被我甩掉的。第一個是高三下學期時交往的﹐在我離家上大學後兩個月後﹐我用 e-mail 分手。距離已經很遠了﹐他還一付不是很認真的在維持感情﹐每次我想溝通甚至吵架﹐他都說“妳聖誕節回來加州時我們再談”﹐再不然就是說“我需要一些空間。 ”好﹐我也不完全是對的﹐畢竟當時的我不是很成熟﹐我想﹐你要空間﹐好啊﹐分手後你要多少空間就有多少空間﹐所以就分了。

聖誕節之後﹐我就和 Daryll 決定正式交往﹐可是在幾個月後的情人節前三天協議分手。當時其實很難過而且有哭﹐但是知道分手的話我們才有辦法繼續作朋友﹐不分手的話可能之後連朋友都作不成﹐因為個性差距太多了。

再快轉幾個月到暑假﹐就是那個暑假﹐Michael 飛到費城看我﹐也是那幾天的相處讓我們決定試試一段遠距離的感情。其實遠距離不容易﹐尤其是美東到美西﹐中間隔了三千哩﹐不過我們還是維持了差不多一年﹐ 才因為我認識了同校的 Tony﹐開始失去等 Michael 的耐心﹐打電話分手﹐投向我以為是好人的 Tony。可是跟 Tony 一起沒多久就覺得後悔﹐可是.....

2000 年跟他分手後﹐我單身了很久﹐一方面覺得實在該好好的找回自我﹐更覺得我為何一定要有男朋友﹖又不是沒有男人不能生存的! 那幾年內﹐約會過幾個人﹐可是放不下感情﹐也不想放下感情。一個人孤單習慣後﹐反而不想讓別人介入生活了。

燈泡壞了我自己可以站到桌上去換﹐怕高﹖不要往下看就好啦! 怕小強﹖不行怕! 還是得自己殺! 雖然我殺小強的方法很白痴~~~ 我一開始用的是土方法﹐用洗髮精或洗碗精來殺﹐然後第二天確定死後才用很厚一陀的衛生紙去拿起來丟掉。不過偶爾怡薰來玩時會幫我丟就是了。很討厭樓下的鄰 居生活習慣不好帶來小強。我公寓裡東西很少﹐連冰箱都可以空到只有一小包 baby carrots 和一盒冰塊﹐那裡會吸引小強了﹖可是它們還是會從樓下爬上來。後來我跟房東抗議無效﹐只好自己買殺蟲濟來噴。

回題回題! 搬家時﹐床也是自己拆裝的﹐花了半個晚上﹐可是很有成就感。這些以前不會的事﹐都因為身邊沒人得自己摸索出來的﹐也因為如此﹐發現自己其實很喜歡裝東西﹐而且還可以訓練力氣咧!

單身四年後﹐被騙回去 Tony 身邊﹐可是很多事情還是自己來。買傢具時﹐衣櫃﹐床架﹐和電視櫃都是我下班後﹐他還在上班時裝起來的。他開始酗酒後﹐更是啥也不做﹐連垃圾桶都是我在推的。

離開他後﹐我更堅信我不是非得要有男人不可。當然我也希望有一天會和一個愛我﹐我也愛的好男人定下來﹐可是我不急。有什麼好急的呢﹖我作個單身女郎﹐作的 非常快樂的。現在我和家人住一起﹐當然有比較被寵壞了﹐因為二姊都會煮很好吃的餐點﹐回到家有家人在﹐我不用像以前自己住的時候辛苦﹐可是我知道﹐就算今 天我是自己搬出去住﹐我還是可以過得很好。

對我來說﹐我不覺得是大女人主義﹐我只是不需要依賴男人罷了。以後我的男人﹐是可以讓我一起生活到老﹐我愛﹐也愛我的伴﹐不會是我的飯票﹐也不會是我事事求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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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earl72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