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天因為玩的很瘋﹐原本傍晚要去怡薰那裡的計劃就改到今天。早上我還是約七點多就起床了。九點半和爸爸去外面運動﹐只能說﹐好熱呀!!! 我跟在後面像隻老狗一樣喘氣得走﹐而且剛開始為了跟上腳步﹐我跟著走得很快﹐結果大腿酸的跟什麼一樣。

中午去僑委會找怡薰﹐不過他們大樓的冷氣沒開﹐聽說跟水塔有關係﹐所以辦公室裡跟蒸籠可以比了﹐大家像包子一樣在裡面蒸。說真的﹐若是我﹐我一定會凍未條的請假在家﹐再不然就罷工﹐直到冷氣回來。

因為很熱﹐我們乾脆跑到對面的醫院餐廳吃飯﹐人好多唷﹐不過東西也不錯就是了。我點了碗拉麵﹐因為忽然又想喝熱熱的湯(年紀到了一個程度﹐真的很會愛喝熱 的)。聊聊天﹐再一起回辦公室趁還有時間繼續聊。後來遇到她的長官﹐聽說以前有被派到美國三年﹐在 El Monte 那個辦公室做。這個女長官也很好玩﹐一聽怡薰說我是洛杉磯回來的﹐馬上就說“那妳應該知道我是誰吧﹖”

誰﹖

歹勢﹐不知道耶!

她的臉僵了一下下﹐大概覺得我不知好歹﹐連她這個常上世界日報的名人都不知道吧! 我告訴她說我沒有看世界日報的習慣﹐她馬上接下去說她也常上 Los Angeles Times。我抱歉的笑笑﹐說我回加州也才兩年﹐之前在美東﹐消息不靈通﹐真的不知道她是誰﹐不過我媽媽應該知道﹐她才一臉“算了”的樣子走掉。

下午回家整理了一下﹐就換了衣服﹐重新上妝﹐跳上計程車要去婚禮。途中先在捷運停一下讓棠棠上車﹐然後我們五點半就到了。早到雖然不符合民族性(這個不是我自己說的)﹐也有好處。好處是我提早見到新娘﹐聊了一下﹐還合照了相片。看到她如此漂亮﹐而且很開心﹐我也很開心。

婚禮照片我也儘量能照多少照多少。除了一般的行程﹐他們還一起表演﹐新娘彈琴﹐新郎在一旁唱情歌﹐兩人互相望著的眼神﹐好像我們這些阿貓阿狗都不存在的樣子﹐真的超級讓人感動的!

菜都很好吃﹐可是我全都忘了照﹐哈哈哈~~~

很高興的是﹐棠棠一下子就跟為光和Sandy 熟了起來﹐很能聊﹐我就知道沒帶錯人! 我們星期二晚上還要出去。

後來我就直接坐計程車回來睡覺了﹐因為明天還得一早和阿嬤會合﹐我們要去台中囉!

後記﹕
我其實有看到我面向著的那桌有幾個太太在對我的dress 指指點點的﹐大概沒看過那麼低的吧。我其實不知道說參加台灣婚禮可以很casual﹐還叫棠棠穿西裝﹐不過還好沒說要打領帶﹐不然就真的太正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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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earl72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