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我對NFL Football 是完全不懂﹐只知道說"touchdown"時﹐大家都很爽。
快轉幾年﹐現在我超迷的﹐最愛的隊是Philadelphia Eagles ~ 當然啦 ~ 因為人家曾經住在那好多年耶。
會開始迷﹐其實是前男友的關係。04年回費城﹐沒地方落腳﹐是他收留我的。後來就乾脆同居了﹐反正省錢。過不到一個月﹐NFL季節開始﹐就看他粘在電視前邊喝啤酒邊發瘋。尤其是Eagles打球時﹐我看他根本是起肖了。
後來他一個人看不過癮﹐把我也拉去看。剛開始﹐我是有看沒懂。他難得有耐心的教我football的規則。看呀看的﹐我也迷上了。最愛的球員﹐quarter back Donovan McNabb。 他不是挺帥的﹐可是他是我看過最穩重的球員。而且﹐他是芝加哥人~我去過芝加哥﹐那裡的人大部份都很親切有禮貌。尤其去年和Terrell Owens 公開不合時﹐他沒有一次在被採訪時說過一次Owens的壞話﹐不管Owens如何誹謗他。夠有class吧﹖
今天他們輸了﹐好險我沒看到﹐不然一定會很生氣。昨晚到清晨快五點才睡﹐game 是早上十點開始﹐我那時還睡得天昏地暗呢!睡到下午快三點才爬起來。
不寫了﹐現在牛仔隊(Dallas Cowboys) 和紅皮隊(Washington Redskins)正在打﹐我要去看了。
這是我的最愛﹐Donovan McNab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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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earl72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